雖然與比亞迪的訴訟5年無果,但最近的商業機密案還是讓富士康挽回些許顏面。近日,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iPad2泄密案一審結果。一名從事電子產品配套、附件的生產與銷售的企業肖姓法人代表,通過案前已離職的前富士康一名女員工以及時任富士康集團研發部項目組副課長林克誠,竊取了未上市的iPad2后殼數據圖檔,借此生產出山寨保護套,并在今年初的美國CES展上出了一次風頭。
三人為此分別獲刑1年6個月罰金15萬元、1年2個月罰金10萬元、1年緩刑2年罰金3萬元。而肖姓企業主山寨保護套銷售額僅2萬多元。知名刑事辯護律師王繼平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如果從民事角度看,該案件的量刑有點重,因為受害方的實際損失或許并不大。
不過,由于屬于商業秘密,潛在威脅可能更大。深圳市中衡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上述商業秘密的研發成本為206萬元人民幣。長期對富士康跟蹤研究的中國移動(微博)互聯網行業協會秘書長李易(微博)說,富士康有嚴格的商業機密保障制度,山寨廠家在CES上竟然提前展示山寨保護套,真的很失顏面。
加上與比亞迪之間的商業秘密訴訟案至今未結,富士康很可能借此殺雞儆猴。幾天前,郭臺銘在鴻海股東會上說,與比亞迪的官司,有生之年,一定打到底,甚至會連后者的投資人巴菲特一起打。
不過,他認為,與其說是竊取富士康的商業機密,不如說是竊取蘋果的秘密。蘋果iPad2已經形成一個配套產業鏈,徐家匯、華強北的保護套、貼膜一直生意紅火。蘋果很可能施加了壓力。李易表示,如果落入競爭對手手中,蘋果iPad2很可能失去以往饑餓營銷帶來的魅力。過去多年,每當新產品出來前,蘋果總是先吊足消費者的胃口。這似乎沒有冤枉蘋果。事實上,在其壓力下,富士康甚至已經發生過悲劇。2009年7月16日,富士康員工孫丹勇因遺失一部由其保管、郵寄給蘋果的iPhone樣機,無法忍受公司調查,最終跳樓自殺。
本土一家平板電腦芯片方案商高管認同李易的觀點。他對本報透露,蘋果在推出iPad2前,確實已感受到了谷歌陣營的強大壓力,后者一直想趕在iPad2出來前,搶先向平板廠家推出Andriod3.0操作系統。其中,摩托羅拉Xoom可謂Andriod3.0的先鋒。但最后,蘋果還是搶在前頭,導致Xoom一下失去了新鮮感。李易透露,事實上,在蘋果、三星、索尼等消費電子巨頭之間,都有專門搜集對手產品信息的團隊,因為,一款關鍵產品甚至可以左右市場格局。三星與蘋果在打抄襲官司,前幾天它要求蘋果提供iPhone5和iPad3的樣品,說是檢驗是否侵犯了它的商業機密,當然蘋果拒絕了。
李易說。